最近在整理以前的照片時,看到這篇存在記憶卡上的 powerpoint – 寫於 2010 年的“說故事的人- John Grisham 約翰葛里遜”。
當時我沒有部落格,卻喜歡寫一些東西、配上照片及音樂,作成 powerpoint 後, email 給幾位同學及友人。
當時總是將寫完的 powerpoint, 存在筆記型電腦上; 卻隨著它的失竊,當時大部分的塗鴉之作都已消失。
今日在整理記憶卡中,意外找到這 powerpoint, 我將它略為修改後,配上西雅圖鬱金香農場的照片,介紹約翰葛里遜的奮鬥歷程。
2010 年 10 月 6 日, 由 Sonny Brewer 寫的“Don't Quit Your Day Job: Acclaimed Authors and the Day Job They Quit” (我意譯為- 不要放棄你的工作: 著名作家及其做過的工作) 出版了,書中介紹二十多位作家的成名前故事。約翰葛里遜也是作者介紹的作家之一。
約翰葛里遜是誰? 全世界至今只有 2 位作家, 其著作在首刷時曾超過 200 萬本。
約翰葛里遜是其中一位 , 另一位是哈利波特的作者 J. K. Rowling 羅琳。
約翰葛里遜的作品,多以法律為題材的驚慄小說為主。到 2008年止, 全球共銷售 2億 5千萬本以上,多部作品曾被拍成許多電影, 如:
《黑色豪門企業》(The Firm, 1993) 主演:湯姆克魯斯
《絕對機密》(The Pelican Brief, 1993) 主演:茱莉亞羅伯茲、丹佐華盛頓
《終極證人》(The Client, 1994)主演: 蘇珊莎蘭登,湯米李瓊斯
《殺戮時刻》(A Time to Kill, 1996) 主演:馬修麥康納, 珊卓布拉克, 山繆傑克森
《造雨人》(The Rainmaker, 1997) 主演: 麥特戴蒙
《失控的陪審團》 (Runaway Jury, 2003) 主演:約翰庫薩克, 達斯汀霍夫曼
約翰葛里遜 1955 年出生於阿肯色州, 父親是建築工人也是棉花田的農人。
多次搬家後, 最後定居在密西西比州。十多歲時, 他的第一份工作,是在苗圃澆水,時薪 $1.00。
後來因他工作努力, 工作換為圍柵欄, 也被加薪到 $1.50/小時。他說這是個沒前途的工作。
在 16 歲時, 他換了另一個工作: 修水管。
他爬入房子下低矮又黑暗的空間, 拿著鏟子尋找待修的水管。
他說這是個無法啟發靈感, 令他感覺哀悲的工作。此刻, 他發誓日後要找個「有冷氣辦公室」的工作。
17 歲時, 他加入他父親的工程隊, 在高溫烈日下修築公路。
在一次的完工慶祝會上, 工人們與其他客人酒後起衝突, 一陣槍聲把他嚇得躲進廁所, 再由窗戶爬出藏在樹林中, 一直等到警察來後, 他才敢攔車回家。這槍聲也告訴他該上大學了。
他如願地成為新鮮人, 卻換了 3 所學校後, 終於從密西西比大學的會計系畢業。
此刻, 他為了能達成在乾淨、有冷氣之處上班的夢想,他向當地最大的 Sears 西爾斯百貨公司應徵工作。
但西爾斯公司沒有會計部門的職缺, 只好安排他銷售男性內衣褲。為此,他感到丟臉極了。
在西爾斯時, 他兩次要求更換工作, 主管卻為他加薪兩次, 要他留在原職繼續賣內衣褲。不久,他遞出辭呈, 離開這冷氣開放的上班場所。
離開西爾斯後, 他想當稅務律師, 就到法學院重拾書本。
只不過在上了第一堂的稅法課後, 夢想就被那繁雜的稅法、及專有名詞敲醒, 而且差點無法通過期末考。
夢醒後的他, 又編織另外一場夢: 「我要當個出名的法庭辯護律師。」
最後他畢業於法學院, 專門於刑事法。
1981年, 他成為該縣的公設辯護律師;除了上法庭外, 也從中學習法庭的審理過程。
但他卻不了解的是,這公設辯護律師的工作收入,竟只能勉強糊口。
在為收入不足而煩惱時, 他又投入另一個低收入的工作: 州眾議員。1983 年, 他當選為州眾議員, 年薪 $8000。
即使這州眾議院也是低薪的工作,但他自嘲這不足 $700 的月薪, 比他當律師月薪收入還高哩!
每年 1至 3月, 當他在州議會聽民主、共和兩黨的議員, 及官員們間脣槍舌戰時, 他總會不自主地將他所聽到的點滴, 寫在記事本上。而這筆記本, 日後就成為他小說創作的靈感來源。
作為公設辯護律師時, 他總期望會發生大代誌, 讓他在報章、鎂光燈前成名;但不幸(也是幸運)的是,該地一直是人畜平安無代誌。
1984 年, 一件不幸的案子在當地發生了, 只不過這大案是由別人承辦。
即使這成名的機會不屬於他,他也假裝忙進忙出, 跑去旁聽這個案件。
當所有陪審員都因一個 12 歲的女孩, 在法庭上痛述她被強暴的遭遇而哭泣時, 憤怒的他雙眼瞪著被告, 激動地希望手上能握有一把槍…
回家後, 他回想今天在法庭的經過時, 突然想到那女孩的父親當時也在場旁聽, 他是否也希望當時能握有一把槍, 當場就把那人渣給轟掉?
一個故事大綱就此產生, 他在便條本上寫下“Chapter One 第一章 - A Time to Kill 殺戮時刻”。
3 年後 (1987年) 這本小說完成,而故事中的黑人父親,手上就握有一把槍,轟掉這個白人,而陪審員也全是白人…。
當作家從不是約翰葛里遜他的夢想, 即使是就學時, 他也不喜歡寫作。
這本描寫法庭、人性的《殺戮時刻》小說完成後, 沒有任何大出版社願意出版這類小說。
他連續被 28 家出版商拒絕後, 終於有一家沒沒無聞的小出版商, 願意將它印梓發行, 於 1989 年初版 5000本。
而完成《殺戮時刻》後, 他白天依然忙於州眾議院、法庭及法律事務中, 而在閒暇之時, 又著手另一本小說的創作《黑色豪門企業 The Firm》。
當《黑色豪門企業》於 1991 年上架後, 受到極度的歡迎, 連登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 47 週, 銷量為當年度的第 7 名。
當時的約翰葛里遜是 36 歲, 因此就關掉他那沒客戶的律師事務所, 專心創作以法律為主題的驚悚小說。
1990 年, 他年薪 $8000 的州眾議員屆滿後, 他沒參選連任。
至 2018 年時, 他共出版了 38 本小說,11 本被改成編電影。
看了約翰葛里遜成名前的奮鬥過程,我真欽佩他的毅力及自信;從園藝店的小工,作到州眾議員。
即使被出版社拒絕 28 次, 他仍尋找第29家出版商,也沒放下說故事的筆, 繼續的寫下第二本書。
至於缺乏毅力及自信,總會找理由寬恕、放任自己的我,想要成功也是有很大的機會:只要繼續燒好香,祈禱老天爺降福了。
後記:
- 照片:西雅圖鬱金香農場
- 我不知道這本《Don't Quit Your Day Job: Acclaimed Authors and the Day Job They Quit》” 由那家出版社在台出版,及其中文書名。